2018-04-20
一,、 會議召開情況
2018年4月19日,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(jiān)事會第二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以現(xiàn)場方式召開,。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》的議案,,現(xiàn)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。
二,、 利潤分配預案
根據(jù)致同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審計報告【致同審字(2018)第110ZA4671號】,,2017年度公司合并報表實現(xiàn)凈利潤【18,040,865.90】元,母公司凈利潤為【16,241,714.68】元,,母公司未分配利潤為【23,393,048.78】元,。
結合公司當前實際經營、現(xiàn)金流狀況,,考慮到公司未來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,同時兼顧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,根據(jù)《公司章程》的規(guī)定,,公司擬進行利潤分配,公司擬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(shù),,以未分配利潤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.50元人民幣現(xiàn)金(含稅),共計派送現(xiàn)金2,525,200.00元,。實際分派結果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計算結果為準,。個人股東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,剩余未分配利潤滾存至以后年度分配,。公司股東應繳稅費按照《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(2015)101號)等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。
本次利潤分配預案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,、《企業(yè)會計準則》等規(guī)定,。
三、 審議及表決情況
《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》經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,、第二屆監(jiān)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,。根據(jù)《公司章程》及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《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》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,,最終預案以股東大會審議結果為準,。
本利潤分配預案擬于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2個月內實施,。
四、 其他
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披露前,,公司嚴格控制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,,并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。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尚須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確定,,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,。
五、 備查文件
(一)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,;
(二)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(jiān)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,。
北京清水愛派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會
2018年4月20日